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史上最长的“汉光演习”日前结束,期间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多次穿着军装视察演习,但赖清德办公室主任陈羿伶,却被爆在社交平台高调发出自己身穿军装的照片。对此,资深媒体人樊启明翻出两法条,指出陈羿伶的行为可能已经违法。
据报道,陈羿伶在“汉光演习”结束后,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,这次“汉光演习”是打掉重练,一步步推进,一年来,加紧脚步推动改革,并大赞赖清德。她还在贴文中附上一张自己穿着迷彩服的照片,并附上“纪念第一次着军服”“‘汉光’的臂章很美”等文末标签。
樊启明20日在社交平台发文质问,赖清德办公室主任当属文人幕僚,陈羿伶却高调穿军服并把照片发到网络上?
樊启明指出,根据“陆海空军刑法”第 74 条规定,公然冒用军人服饰、徽章或官衔者,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;犯前项之罪而行使其职权者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另外,“刑法”159条规定“冒充公务员服饰、徽章或官衔罪”,公然冒用公务员服饰、徽章或官衔者,处新台币15000元以下罚金。
不少台湾网友也在樊启明的贴文留言表示,“太扯”“不是军人干嘛穿军装”“放心,不会有事的,这个台湾地区领导人很特别的”“民进党执政时期全乱了套”“乱七八糟,为了耍帅,军纪已经荡然无存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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